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在陪同上级部门领导晚饭后,因酒后呕吐窒息死亡。目前参与就餐人员已被停职,死者家属的抚恤费用由来凤县地税局先行垫付,待事件调查结束后,将依法从严处理相关人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人民网2014年7月31日)
看到这样的消息,笔者是痛心不已。据知情人透露,这名地税局干部年仅31岁,去年结婚,妻子已经有了2个月身孕。这幸福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却因陪领导饮酒致死,成了“酒下烈士”,这让他一家妻儿老小如何能承受失亲之痛,生活该如何继续?
事实上,官场干部饮酒伤亡的案件是时有发生。前不久,安徽六安市寿县隐贤镇大学生“村官”马亚辉猝死单位宿舍,其尸检报告中现“超过醉驾标准”的血液酒精浓度值,尸检鉴定机构再三“澄清”是“打印及校对失误”,却澄不清死者系“陪酒致死”的嫌疑。类似的事件还有:近日,温州幼儿园副园长陪酒致中风,相关7人受到处分;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上任副镇长钟某中午饮酒后去世,7名参与饮酒的科级干部被免职……
这不是天灾,是人祸!这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八项规定、反“四风”、禁酒令的高压铁律下,为何公款大吃大喝、干部饮酒致死事件频演?说到底,还是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们不把国家的党纪政纪当回事,作风建设根本就没有落实,把制度规定当成了摆设,继续把官场的“酒文化”恶习进行到底。如此一来,既增加了财政负担,败坏了党风,还让一些干部喝坏身子喝坏胃,甚至牺牲在了酒桌上成为了“烈士”,酿成一庄庄的惨剧。如今,大家关心的问题是,这一庄庄惨剧该谁来买单?笔者认为,在干部饮酒致死的事件中,涉事单位有责任,监管部门有责任;不光是组织者有责任,参与饮酒的人有责任,单位的领导也有责任。
笔者以为,干部饮酒致死的事件,必须要严厉问责,严肃惩处,还得戳到痛处,才能警示于众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是必须的。可不能仅此而已,还必须追究其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对死者家庭进行抚恤和经济赔偿。这笔帐由谁买单?公家的钱就是国家的钱,是人民的钱。如果全部由公家买单,就有失公平道义,群众也不会答应。因此,这笔帐就要算在相关责任人的头上,为干部饮酒致死事件买单,才能告慰死者,安抚家属。本案中,当地回应称,参与就餐人员已被停职,死者家属抚恤费用暂由单位垫支,最后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当然,悲剧已然发生,逝者已去,伤害已无法挽回。由此,让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为此买单,承担责任,也不是事件处理的最终目的。损失是惨痛的,教训是深刻的。希望此类事件能给各地单位和官员以警醒,把党的作风建设真正重视起来,把八项规定、反“四风”、禁酒令的纪律规定落实到行动上,树立风清气正的干部形象,认真践行群众路线,为群众服好务,这才是我们党正风肃纪的最终目的,也是社会公众最期盼的。(文/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