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寄语: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越来越高,机动车作为方便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已逐步走进千家万户,解决了出行难的问题。但随着车辆的不断增长,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差,不少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给人们的安全出行带来了隐患。由于无证驾驶缺乏专业培训,不具备安全驾驶能力,对本能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不仅给他人带来痛苦,而且自己也受到法律追究。正如范某无证驾驶,从右方违规超车,造成王某死亡,给王某的家人带来了痛苦,自己也被追究刑事责任。奉劝所有驾车的朋友,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不能持任何侥幸心理,要持有效驾驶证驾驶车辆,共同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