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习近平强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今年10月召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聚焦“依法治国”。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中,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还是党史上第一次。十八大至今,习近平的治国理政思路,“依法治国”贯穿其中。无论是改革还是反腐,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新京报8月11日讯)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强调的是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至高权威和地位,要求政府的权力产生于人民制定的法律,政府权力的运行受制于法律实体的和程序的约束,政府违法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最基本同时又是最高的责任就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基本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强调的是让人民当家做主,保障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使每个人都得到全面发展。法治与民主相互依存,密不可分,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力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不断完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种政治问题频发,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念格格不入,阻碍了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因此,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使其更好的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势在必行。
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今年4月,李克强总理在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时强调,“要把法治作为安邦固本的基石,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严格依法行政”。尽管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任务还很繁重,需要解决的问题还不少。但笔者相信,只要遵循这一基本方针,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通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一定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宏伟目标。
民主政治也是法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也是民主治国,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法治也愈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有天然的内在联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必须实现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系统发展,把依法治国与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尊重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以人为本、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
总之,社会的法治化需要政治的法治化,政治的法治化应当首先是民主的法治化。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也只有在法治规范下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民主与法治,社会主义建设才能实现长远、健康发展。(文/顾一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