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产生于人民群众的聚集,人民是国家之本,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因此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权力,本质上就应该为人民的利益做事、服务,为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将人民的权力为个人和小集团服务和谋利,必然是违背人民的利益,是盗取人民权力的不法行为,是对社会公权力的公然盗取。
腐败是对社会公平和公正最大的伤害。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一个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而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的良好秩序和环境,需要国家动用公权力,强行推行代表社会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行使代表人民利益行政权、司法权等各种管理权力。这些权力,本质上是为人民、为公众利益,是维护社会价值和秩序。腐败是违法行为,更是盗取公权力制造社会不公平的行为,他们用权力获取非法利益,形成不劳而获的社会丑恶现象,是对社会劳有所获的公平公正价值的破坏。
严厉惩处腐败,是党中央一贯坚持的原则,也是中国政府一直执行的正确方针。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开始带领人民群众老革命开始,党组织就严格管束自己的干部,做到廉洁奉公,珍惜每一分工作经费;对贪污腐败的行为,历来就是采取毫不手软,严厉惩处的办法。这也是党能够长期保持廉洁,获得人民信任的关键。
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全面推行的治国治党方针。从严治党,就是要严格管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的腐败行为,露头就打。腐败分子的经历,也成为党组织管理和教育的反面典型,也是血的教训,我们党员干部应当把它看成警示灯,照亮自己人生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