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义乌当地论坛有网友发帖,2月中旬自己在义乌飞机场等客人,结果被义乌市体育局局长楼良四驾车撞伤,导致三根脊柱横突骨骨折。事后楼良四没有报警,他怀疑楼良四是公车私用并且酒驾。(浙江在线3月10日)
公车、私奔、肇事、干部,这样的四个词语如若分开或许并没有多大的效果,然而当这四个词语放在一起,也就成为十分敏感的话题。然而或许这样的事件需要更多的还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或许我们需要更加理智的思维去面对事件,并且积极的寻求真相。
“在医院里楼良四主动告诉他身份,并留下了名片,承诺会承担赔偿义务。”这是事件当事人讲述的一个小细节,而对于这样的一个细节,我们是不是看到了一些什么呢?如若干部想要推脱责任,或许想要隐藏一些什么,如若真的存在酒驾等等,那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可能呢?而承担责任的又会不会是另有其人呢?
公车私奔或者是公车肇事确实是让人民气愤的,也确实是权力嚣张跋扈的典型恶性事件,然而对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是如当事人所质疑的公车私用,还是如官方解释的公车公用呢?而或许人民更偏向于公车私用和公车肇事,并且也是权力嚣张跋扈的样子。然而即便一颗老鼠屎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