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张辛欣)2013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1月8日在北京召开。会上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过去一年中国网民在网上的损失保守估计达1491.5亿元,网络诱骗是最主要的侵害方式,网民权益的保护力度亟须加强。
垃圾短信、恶意扣费电话、网络欺诈……伴随互联网产业的成熟和扩张,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互联网发展“谁拥有用户,谁就拥有市场”的特性,使得一些互联网企业想尽各种办法吸引用户、抢夺资源,甚至逾越法律规则和行业秩序,最终损害网民权益。
据12321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信息中心和光芒网联合进行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网民在网上的损失约为1491.5亿元,54.8%的网民损失在100元以内,约有13.4%的网民损失在600元以上。其中,手机用户风险远高于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用户,诱骗是最主要的侵害方式,网络购物则是权益损失的高危“行当”。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说,维护网民权益是互联网发展的底线和根基。而权益保护,机制是第一,技术是第二。未来,中国互联网协会将推动建立政府长效保护机制和行业维护机制,同时向网民普及健康网络使用习惯、提升全方位网络技术防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