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消费日报网
吉林省扶余市2012年的廉租房建设工作拖延二年至今未施工。期间,省住建部门多次约谈扶余市主管领导,督促落实此项惠民工程,早日安置好200多“双困”户,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指数,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然而,这项国家扶持、百姓欢迎的惠民工程在扶余市遮遮掩掩、历尽波折,难以落实。
记者通过深入调查,揭开了真相背后巨大的利益链条。
迟来的开工公告
2014年7月22日,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称扶余市2012年廉租房已由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发【2014】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余市远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扶余市远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这则公告对于扶余市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的“双困”户来说,无疑是迟来的爱。2012年,国家和省两级政府批准了扶余市政府200余套、1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申请,期盼多年的“双困”户终于要圆住房梦了。然而,“双困”户的梦都做了二年了至今还没实现。他们依旧生活在夏暖冬凉的旧房子里或租房居住,挣扎在生活的贫困线上。
扶余市政府在落实这项惠民政策时难道遇到了阻力?是谁阻碍了廉租房工程的推进?还是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
扶余市政府各部门解释不一
据扶余市国土收储中心的刘局长介绍,上面的资金已经到位了,在财政局,当地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所以一直拖到现在。
住建部门的负责人说,省住建厅非常重视廉租房建设,由于迟迟没有开工,先后已经约谈了市里分管领导二三次了,督促抓紧落实。同时还向记者出示了“2012年吉林省廉租房建设项目表”,其中明确列有“扶余县2012年新建廉租房项目”一栏,开工和建成时间都是2012年;总投资1784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400万元;地方债券合计200万元;市县投资1184万元。
(附2012年吉林省廉租房建设项目表)
分管城建工作的耿副市长说,原来计划在公安局那边盖的,结果没有协调下来,所以现在放在盛世豪庭项目这边了,耽误了工程施工。
根据吉林省发改委、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吉发改投资联[2012]42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完善、建设用地不落实、套型面积超标的项目,不得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耿副市长的解释理由显然违反了“建设用地不落实”这一规定。现在中央预算内投资都已经划拨下来了,那么扶余市政府是如何向省相关部门申报的呢?是否有欺上瞒下套取国家资金之嫌呢?
很显然,扶余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迟延误廉租房建设理由解释不一。
记者通过走访反现了其中的端倪。
早产的公司,早产的设计规划
根据扶余市工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扶余市远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扬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1日。扶余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扶告[2013]012号文件中,明确了出让土地位置是扶余市惠民路北、汇塘沟两侧。
然而,记者发现远洋公司早在2012年5月就已经委托“通化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规划设计。该设计文件中明确标着工程名称是盛世豪庭1#楼;建设单位为扶余市远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详细信息。其宣传手册中也明确标明了该项目地址是惠民路北侧。
(附设计文件和宣传手册图片)
难道公司没有注册就假借公司名义承揽工程,这是否违反了企业法和工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呢?是否有公然诈骗嫌疑呢?政府职能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
记者走访了多位政府职能部门人员,确定了扶余市的“盛世豪庭项目”就是这一个,没有第二家。在工商登记系统中也没有查询到2013年8月份之前注册注销过的远扬公司。
大量证据证明,远扬公司是“早产”的公司。那远扬公司意欲何为呢!背后肯定有不为人知的奥秘!
远扬公司在国有土地出让招投标之前诞生
2013年9月6日,扶余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扶告[2013]012号文件,公告中的出让土地位置是扶余市惠民路北、汇塘沟两侧;申请报名时间是2013年9月6日8时30分至2013年10月3日15时。
记者查询了扶余市国土收储中心提供的关于盛世豪庭项目和廉租房建设的相关资料中,进一步证实了远扬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1日;开发资质证书是2013年9月17日批下来的。
远洋公司参与了此次土地出让竞买过程,并竞买成功。让人们联想到2012年的远扬公司及其宣传材料,竟如此的吻合,不是巧合!可以说远洋公司为此次土地竞标匆忙诞生。
政府出具借款证明,远洋公司免交土地保证金
在远洋公司竞买出让土地成功后,远扬公司凭借扶余市政府出具的“关于扶余市远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惠民路北侧地块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免交2500万元土地保证金。“意见”中称,因市政府财政资金紧张,有扶余市远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借给政府2500万元,如该公司参与竞买,可以作为该地块履约保证金,如不能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可按银行统计利率给予补偿。
按照我国土地转让的相关规定,参与竞买的企业必须缴纳土地保证金,土地保证金不能挪作他用。扶余市政府的这种行为是否有干扰土地竞拍,私自挪用土地出让金的嫌疑呢?是市政府集体决定的,还是哪位领导私自决定的呢?如果是集体决定的,如此重大事件应该有会议纪要记载。对此,扶余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都未给出正面答复。
远洋公司中标“扶余市2012年廉租房建设项目”
对于远洋公司而言,可谓顺风顺水,喜事连连。在成功竞买土地之后,又中标“扶余市2012年廉租房建设项目”。根据“中标通知书”显示,开标日期是2013年10月25日;资质等级一栏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项目负责人是闫晓伟;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
据扶余市国土收储中心刘局长介绍,参加竞拍的企业有三家。但是记者只看到远洋公司的相关材料,并没有发现其他竟标企业的资料。对于相关材料,国土收储中心的工作人员只允许记者查看,但不允许拍照和复印。记者询问资质等级一栏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是什么意思?工作人员未给出回答。
根据资料显示,远洋公司的法人是闫晓伟,成立时间2013年8月21日。
高玉武与远洋公司、金佰利地产
高玉武是扶余市财政局政法科科长。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一提盛世豪庭项目,大家都说那是老高(高玉武)的。前不久,网络视频曝光的一老百姓跑到财政局办公室找高玉武买楼,想让这位大老板便宜点。足以证明高在扶余是家喻户晓的明星级人物,是有权有钱的代表,名副其实的“红顶商人”。
盛世豪庭是远扬公司开发的项目,公司法人虽然不是高玉武,但是高和远扬公司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远扬公司的诸多业务的背后,活跃着高玉武的身影。2014年4月27日,盛世豪庭开盘当日,高玉武早早来到售楼处开盘现场,穿梭于人海之中,指挥调动,迎来送往,忙的不亦乐乎。据熟悉高的人说,他90%的时间在忙着个人公司的业务。
扶余市金佰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佰利地产)成立于2013年6月19日,注册资本1000万,法人是邓艳萍,出资340万,占公司34%的股份;远扬公司的法人闫晓伟出资330万,占33%的股份;另一位股东占33%的股份。
在2012年5月远扬公司关于“盛世豪庭”的宣传彩页中就以“金佰利地产”为建设单位进行宣传。
通过对这两家公司的分析不难看出,远扬公司和金佰利地产实为一套班子,二套手续,都在高玉武的掌控之下。
权力之间的游戏
权力能成就人。但是对200多“双困”户而言,权力掌握在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对他们是灾难。
2012年,耿副市长从审计局局长提升分管扶余市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整个廉租房申报、审批、招投标、建设等一系列工作,都有其亲自主抓过问。
在廉租房招标文件中规定,廉租房建设必须与小区开发同时进行。纵观整个扶余市也许只有远扬公司具备此条件。此项规定曾在扶余市引起不小的轰动,圈内人士称这实际上就是为盛世豪庭项目“量身”而定的。
耿副市长的在职时间也是与远扬公司共同成长的过程。远扬公司在未正式注册成立,未取得现有地块开发权时,对此地块就已经完成开发设计并进行公开宣传工作。这是主管领导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默许和支持,是对党和政府极度不负责,是对扶余市全体人民的欺骗。
从公司的正式成立、取得开发资质到拿到盛世豪庭土地开发权和廉租房中标,远扬公司只用了三个月时间。
据知情人透漏,盛世豪庭项目土地实际面积和公告面积存在巨大差距,再加上廉租房不仅享受优惠政策,实际上是财政局的集资楼,两项加起来有几千万的漏洞。现在盛世豪庭每平方米低于同行几百元的价钱卖房,也许与成本异常低廉有关。这不仅破坏了房地产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同时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环境,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廉租房建设本不该拖延这么长时间,也许那时远扬公司还不具备承建的资质和条件。在巨大经济利益面前,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制造各种借口,编制各种理由欺上瞒下,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伤害的不仅是扶余市200多户望眼欲穿的“双困”户的感情,而是对整个扶余市委市政府城市规划建设的一次严峻挑衅,影响了扶余市城市现代化进程。
一位“双困”户对记者说:他们不关心政府找谁盖房,谁挣多少钱,哪个当官的贪污多少钱,只要国家规定了的事落实了,早早住上房就行,就怕当官的为了个人捞钱而损害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