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后5年我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指导性文件,《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具有很强操作性。”省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说,《实施办法》既有长期规划又有年度安排,并充分结合四川实际,突出四川特色,包含许多符合中央《工作规划》要求的“自选动作”。(2月16日《四川日报网》)
四川省发布《实施办法》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的一种要求,更是廉政改革的风向标,是把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为他们套上“防护网”,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治本之策。需要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实施办法》中的精神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去认真践行,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切实纠正“四风”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建设廉洁四川而共同努力。
在2013年四川省创新提出“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理念,确立“积极预防”战略,并在成都、内江等市开展试点,形成推进惩防一体化等系列创新理念和举措。2014年又颁布《实施办法》要着力从教育、制度、监督和改革等方面加强科学预防。在新年伊始,如此动作,足以彰显四川省政府反腐由表及里,慢慢深入进行廉政反腐建设的节奏和决心,《实施办法》能看出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在一条条规定中让党员干部深感反腐越来越高压,廉政的呼唤越来越紧迫。
《实施办法》提出,要建立述责述廉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为党员干部注射了廉政“疫苗”,为“笼子”又加上一道锁,这股廉政清风必吹拂蜀都大地,马年的廉洁节俭新风随之开启。
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需要“廉洁”来维护,发展中的四川更需“廉洁”来护航,只有四川省每个领导干部时刻谨记自己肩负的职责,为发展四川,建设四川而鞠躬尽力,做好四川老百姓的“公仆”我们的四川才会在发展的道路中一马平川,马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