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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欠债不还根在追责不够

2014-03-21 16:22:01

  “镇政府欠的钱不只一个人,就是卖了办公楼也还不完,财政没钱也无能为力”。问起河南柘城县慈圣镇政府向群众借了钱却没有履行约定还款时,该镇书记杨振玉如此告诉记者。据介绍,柘城县慈圣镇政府在10多年前借钱高达上百万元,很大一部分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截至目前,有的还了一部分,有的连本带息分文没还。(3月19日中新网)

  政府欠债不还不是一个新话题了,去年,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王洛镇政府在当地一家餐馆3年欠下70万元白条,以致餐馆老板不得不在店外挂横幅讨账。这出闹剧最后以当地政府还钱,有关责任人被处理而告终。

  而今,河南柘城县慈圣镇政府又因为欠债问题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虽然这一次的主角不再是“猪蹄”了,但重点依旧没变,那就是政府欠债不还。

  其实作为地方政府,借债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因为在发展过程中,有时候借债也是必要的举措,然而,借债必须要有两个前提,一是要有正当理由,是为了发展和民生等事情而借债,如果是为了吃喝玩乐等,那这样的借债岂不是儿戏?

  二是要适度,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要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相吻合,不能无休止、无上限地借钱,这样的借钱,既难借,借了以后也难以还清。

  而在这个借款事件中,镇政府借钱是为了支付工资,这个借口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但一个地方政府连工资都发不起了,确实有点让人不可思议,而且还是10多年前就上百万,难道那时候的工资真的有那么高?真的需要上百万来发工资?

  而从借款的双方来看,镇政府是大手大脚的借,而借款人则是无所顾忌地借,看起来你好我好,实际上是利益关系,为什么愿意借?除了政府信用很高以外,恐怕还在于利息很高。

  再看目前的还款情况,卖了办公楼也还不清,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了对当年主政一方的领导干部的追责不够,他在位时借了钱,在当时就挥霍一空,留下一个烂摊子让继任者来还,这是什么道理?

  因此,当务之急应该是一方面将应该还的钱进行清算,并将该归还的努力归还。另一方面,还要对当年借钱的人进行追责,不管他是否已经退休了,都要进行严肃追责,绝对不能让这种“吃干抹净就不认账”的干部逍遥法外。

  所以,之所以政府欠债不还,说到底还是追责不够。在决策时追责不够,对决策责任人没有形成有效约束。在离任时追责不够,没有严格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因此,这件事情其实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一个醒,一定要把追责相关程序启动、贯彻落实好,真正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

  张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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