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华夏法制报
2014年7月份,迁西县南观村村民接到村委会通知,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称政府要征用村北山坡地用来建电厂,村民们很高兴表示只要是政府依法征地村民没有异议。但随后的日子里,村民发现他们对这个所谓的征地项目的了解却一无所知,既没有相关的公告,也没有相应的补偿方案,也没看到相关的用地批复手续,这让村民对该项目产生了种种猜测。但最后村民们接到县里和镇里的指示,此次征地租期30年,补偿标准是耕地500元一亩、荒坡地120元一亩,五年一给。村民疑惑,这明明是租地这哪是征地,很多村民表示不同意。但是村里干部传达上面的意思说,“就给这么多,地租也得租不租也得租,县上说了谁要是阻工阻路就抓谁!”随后,电厂的征地工作如火如荼展开,村民只能眼睁睁看着山上这几年种的几万棵树陆续被砍光,好多的村民痛心疾首但也无可奈何。要知道,那可是这几年国家和集体投入了大量物力和人力才绿化的荒山,难道就这么毁于一旦吗?!
据了解,这次征地的项目是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迁西4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主要建设1座110kV升压变电站,40个1MWp发电单元及其配套的逆变室、箱式变电站, 以及发电单元至110kV升压变电站的集电线路等, 配套建设办公楼、给水等辅助设施。项目年发电量4393.07万kWh, 所产电能经集电线路及升压变电装置升压至110kV后并入当地电网 。 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1071.707亩,其中用于敷设光伏组件的面积为1057.697亩,拟选用功率峰值为250Wp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上报用地是“均为未利用荒山”。
但据村民介绍,此项目上报所占地均为未利用荒山纯属是虚假瞒报,掩盖事实。多年来,迁西县高度重视林业工作,把“荒山开发、造林植果”作为富民强县战略任务来抓,成功创造并推广了山区围山转造林模式,累计开挖围山转43万亩,全县荒山绿化面积达1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在这种大环境下,南观村民们对北山也是精心经营,不但开发出大量的耕地,还在上种上了杏树、椿树、花椒、大枣、核桃等大量的经济果木。并非所说的是“未开发利用”的荒山。而且自08年以来,迁西县为了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开展“绿色攻坚”的大型绿化荒山行动。由政府出资对全县30万亩剩余荒山进行绿化,将荒山开发作为生态立县之本,提出了“大干五年,绿化迁西所有荒山”的宏伟目标,通过实施围山转、“鱼鳞坑”造林,完成剩余近30万亩荒山开发任务,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农民靠林果产业致富增收。
2009年.县财政增加了3380万元的造林专项资金预算,使国家和县级财政资金投入总量达到4005万元。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县林业部门适时推出了造林所需苗木全部免费供应政策,农民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同年4月底,县林业局组织对县城周边的荒山绿化实行工程招标,对周边荒山进行绿化栽植和土地整理,总共4个标段,其中兴城镇南观村就占了两个标段。此后迁西县和林业局又将兴城镇南观村为核心的碾唐线荒山鱼鳞坑管护投入巨资作为精品示范工程进行着力打造和推广。截止到2010年春,迁西县先后投入资金近5000万元,完成荒山造林4.8万亩,绿化迁西、生态迁西的美景已跃然展现在世人面前。绿化荒山的生态效益已经初步显现。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曾经是政府着力打造的示范工程,被当做未开发未利用的荒坡地以欺上瞒下的方式向上级申报建厂,为了短时经济效益放弃长远的生态效益,政策前后不一造成了国家资金、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这其中我们的监管部门到底起到何种作用呢?山青了水绿了,投资的来了,就忘记了本来的初衷,把栽的树,挖的坑,砍掉填平,这无异于杀鸡取卵的做法!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辛辛苦苦栽的树就这么给毁了,怎能不让人痛心!
众所周知,一个经济项目的运作需要很多手续,土地是其中作为关键的一道手续,地方政府应该替百姓把好关,不让任何一个有问题的项目违规落地。如果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好项目,又适应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核,那人民群众一定会拥护。土地是广大村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不同意就采取强制措施,这不是执政为民,也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难道该县领导的觉悟已经到了如此的高度,“我们招商引资是为了你们的利益着想,你们的目光短浅不足以达到认识这问题的高度,政府就替你们做主了,不听话就只能把你们抓起来。”那村民们倒是应该感到欣慰了。有这样的领导,敢于挑战社会主义法治和集体经济基础的底线而为人民谋福,实属罕见呀!然而这只不过是权大于法在某些地方的又一真实再现而已。这种人民群众被当家、被做主的结果,只能是深深的伤害人民群众对我党和政府的感情,破坏了党群和干群关系!
南观村里的一些年长者,经常回忆着家乡的过去:“荒山秃岭和尚头,林草奇缺水如油。风沙无情田屋休,三餐难度人外流。”多数山是兔子不拉屎的荒山,十年九灾。老人们说,“这样下去过不了几年就又回到从前了”。
迁西县七山二水一分田,本来土地很少收入微薄,如今土地一点点儿慢慢地被政府征收走了,更多的村民不得不寻求别的出路,一些人不得不外出打工或到厂子里上班。南观村企业很少,在村子西北鸽子峪有块地儿,早年间把它租给乡里办了渣子厂,村里每年也有一定的收入。后来由于污染环境和政府拆违工作被关停和取缔过,但地方还在。后来几经转手租给了村里的毛振华经营。2011年,毛又以高价转手卖给冀东混凝土公司经营。据南观村六组村民反映,这地儿是他们生产组的地方,经营管理权应该归他们组所有,但这么多年来,却一直是村委会来掌控,收入的钱他们也不知道,本应该享有的利益也没见着。几个代表多次找到村委会交涉,但村长马奎雨表示,“这事儿我说了算,你们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去”。村民马某得知厂子被卖给其他公司后,去厂子里想讨个说法,后被兴城镇派出所带走,家人向派出所交了5000元后,才被放出来。村民代表也是多次到乡政府寻求解决此事,但都是无功而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改革任务。目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中,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至今,几位村民代表马奎富、马奎生、徐清田、徐清水、马从华为了村民的利益还在奔走,但从村长的言辞中他们已感到了压力,不知道哪天被村长言中被拿来“开刀”。但无论将来的情况如何,他们始终相信党中央政策的曙光一定会照到迁西,照到南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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