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不廉洁的行为。党的执政权力和政府的行政权力,没有得到多种方式和有效的监督,必然如同脱缰野马,让权力不受制约,产生各种违法行政行为,滋生各种腐败行为。受害的是国家、人民,最终受害还包括执政党和各级政府。让国家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政府在行政中,被时刻看着、盯着,就会产生巨大的监督制约作用,对权力廉洁使用,对依法行政大有裨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对依法治理的重大部署,更是今后各级政府调整工作思路,走向法治的方向。这个文件出来,也让全国人民有更为有效的监督 政府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手段。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是党和政府规范行政权力的具体措施。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权力,做到政令有据,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才能够取得人民群众的信服。也只有人民群众信服,才会让我们的行政行为顺利推进。
在过去几十年,国家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逐步推进,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制基础。同时,在法治的进程中,我们很多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采取了很多绕开法律法规的做法。用文件代替法规、用政策代替法律,用权力命令代替规范的执法程序。虽然在某些方面提高的行政效率,但是这是建立在违法行政的基础上,是一种懒政行为。
国家的治理思路的改变,不仅仅是改变提法,更要改变自己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用全新的理念适应新的依法治理的新常态。在这种思路指导下,各地积极推进党中央在依法行政中明确的措施,并根据自己单位、部门的实际,采取依法的方法,让群众看在眼里、服在心里。
群众监督,让政府依法行政更有了一道群众监督的眼睛。各地正在实践“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来破除地方权力、利益干预的困局。这样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监督政府行为更加方便,更为法治和理性。(文/陈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