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涉嫌严重违纪,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中新网2月25日)
一般而言,检察院承担了对贪腐案件的侦查及对公诉案件提起公诉、检控,在人们看来,检察院是那么的神圣和庄严,检察官也有“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的职责,身为检察长就更该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克己奉公,以身作则。而作为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涉嫌严重违纪,给检察官队伍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其案发或缘于其任职辽中县委书记期间的问题,也或涉及土地与非法集资建房等事项。张检察长,您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了吗?
其实,检察长落马让我们将其扭曲的权力观一览无余,由于有检察院打掩护,掌握着核心权力,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有着“生杀大权”,点点头就能“放人一马”,事后当事人还不感恩戴德,将其当“神”一样供着?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自然就是“家常便饭”了,利益面前,权力演变成了贪污腐败的敲门砖。
试问,这样的检察长能够担负起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还能代表和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检察长的落马,抹黑了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这样的蛀虫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