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范差旅费报销释放何种信号?
财政部近日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已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强调,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据1月7日人民日报)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历来,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报销差旅费上都是一个短板。如今,财政部出台办法,对差旅费的报销进行一系列的限制,释放的正是财务公开透明的信号。
按照办法所言,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其中就包括了公务出差审批制度的建立健全,包括出差人数和天数的控制,包括预算、支出的严格管理,包括对无实质内容的变相旅游的限制……
显然,财政部出台的这项办法,击中的正是出差或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