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艳
今年以来,永善法院以开展“优质服务年”为契机,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单位创建工作,着力提升法官服务意识,切实发挥法院服务功能,创新各种行之有效的便民利民模式,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巡回审判奏响便民音。针对永善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地理环境,永善法院始终坚持“宁愿法官多跑腿,也要百姓少走路”的巡回审判理念,在全县共设立14个巡回审判点,除派出的基层法庭每月定时定点在辖区各乡镇、村社开展流动法庭巡回审理外,办案法官还坚持“矛盾纠纷在哪里,执法办案就到哪里”的工作方式,将法庭搬到偏远的村社、田边地角,采取就地审案,调查取证,现场调解的方法,切实减少群众诉累、化解百姓纠纷。同时还将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与巡回审判有机结合,选择在当地事关民生的典型案件深入案发地或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公开审判,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群众旁听,提高庭审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今年,全院共计开展“阳光司法”活动12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
法制宣传谱写利民曲。永善法院把普法工作与审执中心工作相结合,丰富法制宣传载体,创新法制宣传思路,将普法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一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二是组建乡村“和谐使者”,在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的同时,由乡村“和谐使者”随行参与法制宣传。今年来,乡村“和谐使者”先后到各地开展法制宣传8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三是成立由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任组长,以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法官为组员的工作法制宣传小组,采取“诉讼服务直通车”的形式,到乡镇进行法制宣传,面对面给群众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现场调解、化解纠纷。活动开展后,现场立案9件,接待纠纷37件500余人次,现场化解纠纷13件;四是利用“世界禁毒日”、综治宣传月等有利契机,组织法官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在永善县工农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五是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年定期选派资深法官深入学校举办未成年人法制讲座,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心理、类型等,以典型生动的案例为同学们深入浅出的剖析案件成因,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六是法院院长结合自身多年审判实践为全县基层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上法制课,从农村土地常用法律知识、基层纠纷调处化解经验,与大家共话村(社区)的稳定和谐发展。
创新机制弹奏惠民乐。一是在立案窗口建立社会弱势群体、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速立案,快速调处、快速移送。确定对年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残疾人、特困群众、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者、赡养案件等的当事人确定为社会弱势群体,优先咨询,优先审查立案,立案后及时移送处理,方便群众诉讼,及时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小微企业合法权利;二是启动“院长信箱”工作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云南法院网对外公布的院长信箱系统,向永善法院反映涉诉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或诉求的网上信访平台,通过运用信息化优势,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途径,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信访问题。三是出台“法院公众开放日”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开放日类型及开放时间、开放对象、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工作程序。截止目前,永善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已开展3次。四是与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建立联席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结合当前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指导,筑牢矛盾化解防线,相互学习优良工作方式,提升便民惠民服务能力;五是依托法院建立的“三维一体”纠纷化解机制,对案情复杂、矛盾尖锐、涉及民生的典型案件,协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洽、联动司法,同时邀请基层调解委员会、社区干部到现场查看,联合化解矛盾,克服人民法院孤军奋战化解社会矛盾的局限性,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宗旨。
奉献社会唱响和谐歌。长期以来,全体法官干警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各项公益事业中。在“双千帮建”工作中,永善法院积极为结对帮建的码口镇玉马村争取项目、资金等,并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干警赴玉马村开展慰问活动;同时,院领导在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里不忘退休老党员、老干部,逐个进行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安享晚年;团支部充分利用捐资助学、爱心水窖、爱心捐赠、做好事做善事等方式传递社会正能量;青年法官干警借助“五·四”青年节等节日组建志愿者服务队,走上街头、广场开展法制宣讲,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弘扬雷锋精神;在办理案件中,办案法官在开展好案件审执的同时,主动进行判后回访,了解群众疾苦,为残疾当事人送去轮椅、为贫困当事人送上自己的一份爱心……切实帮助残疾人、社会弱势群体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