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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处于政策改造期 理清重点看仔细

2016-08-03 11:45:55 中国农机网

  我国农业正处于大刀阔斧的改造阶段,不同的农业领域逐渐呈现出了新的气象。而农业政策作为农业生产的指导性文件,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极其关键,不仅给我国农业生产提供了很好的方向和思路,还对我国农民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所以,了解农业政策应该是每一个农户的必修课。

  下面将为大家盘点2016年七月第三周(7月18日—7月24日)颁布的新政策法规。如需关注更多政策,请查询国家或地区农业网站。

  -国家政策-

  政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

  内容: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有超过1/3的承包土地流转出去,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则是引导土地经营权公开、公正、规范流转交易的平台,有重要作用。近日,农业部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

资料图

  资料图

  重点: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对象、品种、程序等做出了规定

  《规范》提出,交易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条件应该是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无争议,交易双方具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要求。交易品种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也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以及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须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规范》在流入方进场交易时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此外,当前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呈加快发展态势。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要有严格的门槛,租赁的耕地只能搞农业。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资本下乡行为,此次《规范》强调,流入土地超过当地规定标准以上的,须提供农业经营能力等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有权批准机构准予流转交易的证明。

  政策:《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内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目标是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

  重点:

  核心内容之一: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一是完善交通物流网络。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构建便捷通畅的骨干物流通道。二是提高联运服务水平。强化多式联运服务、拓展国际联运服务。三是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健全一体化服务保障。

  核心内容之二: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一是建设完善专业化经营平台。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专业化经营平台;鼓励平台企业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支持平台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担保结算、金融保险等服务;推动跨境交通物流及贸易平台整合衔接。二是打造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码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强化平台协同运作。

  核心内容之三: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一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完善公路港建设布局,强化公路港功能。二是推广集装化标准化运输模式。加大运输设备集装化、标准化推广力度,加强技术标准支撑保障。三是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发展“互联网城乡配送”,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

  -地方政策-

  地区:广西

  政策:广西放宽农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明确将放宽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重点:

  《通知》要求,各地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农民工创业金融扶持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在审批和发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时,不得设置家庭成员有无商业贷款、家庭是否和睦、是否属于非单亲家庭等任何附加条款。同时,《通知》明确,担保机构要完善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体系,反担保人范围要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各市、县及经办金融机构不得擅自缩小反担保人范围。

  据悉,《通知》实施后,广西11个设区市、46个县(市)与承担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工作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预计全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量将会呈现大幅增长态势。

  地区:宁夏平罗

  政策:宁夏平罗县对土地确权等方面进行探索

  内容:按照中央顶层设计要求,宁夏平罗县在土地确权等方面已经完成了农户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了农民宅基地外业测量工作,在此基础上还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体系。

  重点:

  确权颁证完成后,农民将可能获得哪些实惠?毫无疑问,确权颁证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更加稳固,农民可以有效避免自身权益被侵害。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以更加大胆地长期投资土地,增强发展后劲,实现集约发展。希望发展的农民可以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专业大户或者家庭农场,新型主体权益可以得到有效保护,增加家庭经营收入。小规模土地的农民可以参加大田托管,省去了直接劳作的辛苦,既降低了农业风险,又分享了现代农业的高收益。

  确权颁证后,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以更加放心顺畅地流转承包地,并获得合理的租金收益,或者分配到股份收益。务工经商的农民选择进城,权益有保障,成为市民而放弃农村集体成员权益可以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此外,农民可以将赋予的相关权能用于抵押贷款,降低贷款难度和贷款成本。

  地区:青岛

  政策:青岛禁售61种“双高”农药

  内容:最近青岛市政府发布了《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定》,确定在全域禁止销售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61种“双高”农药。同时,由区市政府建立高毒高残留农药储备制度。违反规定依法应予处罚的,由市或区市农业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

  《规定》明确,在全域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等61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并且,农业部门可根据国家规定,适时补充、调整和发布禁止“双高”农药名录。

  《规定》提出,区市政府应当建立高毒高残留农药储备制度。由区市农业部门依法委托1家具有资质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或专业防治组织,根据地域和实际需要,在指定地点储备“双高”农药。

  《规定》要求,发生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外来危害性检疫性有害生物时,如需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由当地农业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和解决方案,报所在地政府和青岛农业部门批准后统一组织防治,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植物检疫部门采用熏蒸方法进行检疫消毒杀灭处理时,使用的农药品种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规定》强调,“双高”农药废弃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交所在地农业部门集中销毁。建立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品推广激励机制,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

  地区:京津冀

  政策:京津冀将推农产品直采直供体系

  内容:京津冀将推出农产品直采直供体系,3年建成京津冀农产品物联网,并且将建设“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农业部、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京津冀地区深化农产品产供销区域合作和流通创新。

  重点:

  《方案》中强调,三地将以加强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的统筹协调、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流通创新探索、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全程冷链、探索建设京津冀农产品公共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流通国际合作等6个方面工作为重点,着力推动京津冀地区深化农产品产供销区域合作和流通创新。

  《方案》内容显示,今年第三季度,京津冀就会建立农产品流通创新项目库,三省市的发改委等部门将建立这样一个项目库,并滚动更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