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材质为“剖层皮革”,吊牌却显示“牛皮革”,消费者起诉商场和专柜退货并三倍赔偿。记者昨天获悉,经通州法院调解,商场和专柜共同赔偿消费者8900元。
崔先生称,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他在通州某商场购买了男士皮包5个,共消费2900元。皮包吊牌显示材质为“牛皮革”,他感觉皮包质量有问题,遂送往国家皮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结果为“该包正面、背面、底面面料材质为剖层皮革”。崔先生认为,皮包未注明“剖层”字样,商场和专柜的行为属于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故起诉要求商场和专柜退还货款2900元,三倍赔偿8700元,以及检测、交通、误工、打印费等。
经过法院调解,商场和专柜代理人同意为崔先生办理退货,并支付崔先生货款及赔偿共计8900元。
法官表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相关标准,剖层皮革材质应明确标注“剖层”字样。法官提醒厂家在生产皮革产品时,其商品吊牌的标志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注,以免误导消费者,发生纠纷后赔款。